江苏张家港探索实施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制度,已避免12家企业恶意注销逃避行政处罚的行为
一些企业在受到行政处罚后拒不履行,在被强制执行前恶意注销来逃避处罚,导致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出现执行难,行政处罚成“纸面执法”。针对这一现象,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探索实施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制度,避免行政处罚成一纸空文。截至目前,张家港已避免12家企业恶意注销逃避行政处罚的行为。
2021年3月,张家港市检察院在走访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时发现,有企业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在被强制执行前恶意注销来逃避处罚,导致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后又不得不裁定驳回执行申请。
例如,张家港市一家木业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为逃避处罚,该公司向有关部门申请注销登记。相关部门在不知该公司被行政处罚,且该公司提供了无债务的虚假清算报告、股东签字确认如有遗留问题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予以注销登记。法院依法对该案立案执行时,发现在执行立案之前,该公司已核准注销,遂裁定驳回该执行申请。
检察机关调查后根据相关规定,认为该木业公司在注销时公司股东隐瞒被行政处罚存在债务,提供公司无债务的虚假清算报告,恶意注销登记,相关行政处罚仍应执行;股东承诺对公司遗留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与法院及相关部门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对公司两名股东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针对该案中暴露的问题,张家港市检察院通过走访研判,发现这种情况并不鲜见。2020年以来,有10余家公司被行政处罚后恶意注销,导致大量行政罚款无法执行到位,仅其中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立案涉及的5家公司,罚款金额就达200.76万元。
为此,张家港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行政审批局等单位会签《关于在行政许可工作中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共享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在张家港市党政通平台设置专门的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共享模块,实现行政处罚信息与公司注销信息数据互通。《意见》明确行政审批局在办理企业注销等登记事项时,应查询是否存在尚未履行的行政处罚信息,如发现企业有行政处罚等未结事项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推进,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日益便捷快速,为何要增加这个程序?专家认为,一些问题公司为逃避行政处罚“恶意注销”,钻“放管服”改革空子,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而建立一个企业注销信息的共享机制和数据平台,打破信息壁垒,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王伟 通讯员陈梦清 王永虎)
关键词: 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