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沈高轩 记者 万承源)近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通过“跑分”平台,使用网络支付平台账户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和转移资金3亿余元并牟取利益的犯罪案件。该院以非法经营罪对黄某等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9年10月至2020年7月,黄某招募被告人朱某、裴某等人,购买、注册大量网络平台支付账户,在“菲付吧”平台注册账户。他们按照“菲付吧”平台指令,将上述网络支付平台账户收款码上传至“菲付吧”平台或者“菲付吧”平台组建的QQ群,为赌博网站收取和转移资金。经审计,黄某等人在此期间通过网络支付平台单位账户为赌博网站支付结算合计人民币23734万余元,通过网络支付平台个人账户为赌博网站支付结算合计人民币7438万余元,收取手续费人民币61万余元。
关键词: 六人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