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2月28日讯(记者 郭文培)据信用中国消息,日前,爱尔眼科旗下重庆万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由于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被行政处罚。当前,爱尔眼科因违法违规受到的行政处罚达79项,被罚款金额逾200万元。
根据处罚决定书,去年12月8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重庆万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在该医院手术室内发现,其人工晶状体折叠夹、一次性使用全麻组件、加强型气管插管均已过期,且与有效期内、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的眼科手术用重水、血压袖、超滑气管插管等医疗器械混放在一起。
据了解,上述过期器械均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其中,人工晶状体折叠夹用于手术中配合助推器将人工晶体推注进患者眼内;一次性使用全麻组件和加强型气管插管用于给患者实施气管插管进行机械通气。
因此,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该医院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消除影响等处罚,并罚款2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月17日。
值得注意的是,2月18日,爱尔眼科披露的《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六次修订稿)》显示,报告期内,其存在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79项,罚款金额合计200.86万元,主要涉医疗广告、卫生监管、消防等方面。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占比超过1%的子公司受到的所有行政处罚、以及单笔处罚金额大于5万元的主要行政处罚涉26家医院,包括广州爱尔、兰州爱尔、资阳爱尔、合肥爱尔、北京爱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