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滁州致6死事故调查报告发布:焊接致可燃气体闪爆
近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发布滁州市定远县“2021·4·7”较大闪爆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造成6人死亡。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报告建议:对上海龙净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罗如生等七名主要负责人予以罚款;对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世通给予诫勉,总经理赵凯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安全总监郭继平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厂长李兆军撤职处分。
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已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依法依纪依规进行问责处理。
由于在事故中身亡,上海龙净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华塑项目部经理黄忠、项目部工作人员单新龙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4月7日9时47分许,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热电厂(以下简称“华塑热电厂”)发生一起闪爆事故,造成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35.37万元。事故现场浆液储存罐顶部被炸至罐体东侧罐壁和浆液循环泵房墙边管道上,罐顶装置、维修工具、安全设施等均在爆炸中损坏,泵房墙体及窗户被损坏,应急浆液罐靠近浆液储存罐一侧的保温材料被损坏,罐区与泵房之间管道被损坏。
经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脱硫制浆区电石渣浆液泵回流管道漏浆后,作业人员在浆液储罐顶部进行焊接作业,浆液储罐罐体内长时间聚积的乙炔和一氧化碳混合气体,遇到焊接作业时产生的金属火花发生闪爆。
此外,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上海龙净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对公司华塑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失察失管。该项目部长期违规用工,项目部共54名员工,其中46名为劳务派遣人员,项目部安全专工、检修经理等关键岗位均为劳务派遣人员。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电石渣脱硫工艺和装置的危险性及安全技术特性了解掌握不够,危险因素辨识存在疏漏;公司动火作业审批管理流于形式;对外包单位上海龙净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未有效协调管理。
定远县人民政府对辖区有关部门和盐化工业园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指导、监督不力。
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定远县安委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能源行业安全工作的通知》落实不到位,未认真吸取辖区内连续发生的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全县热电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不全面。
定远县盐化工业园区管委会未认真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未有效督促所属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安全监管不到位,领导干部职责不清,监管措施实施不力,履职不到位。
定远县应急管理局未能有效督促县发改委落实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盐化工业园应急管理中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监督不力。(总台记者 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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