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业执法,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事关种业自主创新的成色,事关种业振兴行动的成败。记者从2021年12月30日农业农村部召开的加强农业执法服务种业振兴专题视频会议上获悉,仅2021年,全国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累计检查种子基地1.3万次、种子企业1.6万次,查处种子违法案件6581件,移送司法机关58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种业振兴保驾护航的作用正日益彰显。
关键节点集中治理
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落实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要求,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农业农村部专门印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两个要害”的指导意见,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种业执法监管年活动方案,对加大种业执法力度、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提出明确要求。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加强农业执法服务种业振兴专题视频会议,正是对一年来工作成果的阶段性总结。
作为全国最大的玉米、马铃薯制(繁)种基地和全国重要的瓜菜花卉制种基地,甘肃省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以种子生产和经营环节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和抽检力度。在生产环节,突出种子基地,2021年6至7月组织开展全省玉米制种基地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800多人次,对张掖、酒泉、武威等7个市的玉米制种基地开展拉网式检查,涉及乡镇、基地及农林场等156个,检查企业165家、品种组合2068个。在流通环节,突出重点季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2021年3至4月和9至10月分别组织开展全省春季、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4200多人次,抽查种子企业和经营门店3091家,检查种子生产经营备案4017个,检查玉米、向日葵、瓜菜等农作物种子包装标签3647个,检查种子经营档案421个。
2021年以来,浙江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抓住春秋耕生产重要时点,以水稻、玉米、大豆、蔬菜等农作物种子为重点对象,以制假售假和套牌侵权为打击重点,深入开展种子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强化行业监管和执法机构之间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和联动响应机制,严查违法案件,维护种子市场秩序。湖州市以“六查六看”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执法检查,做到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三个全覆盖”;玉环市农业农村局在查办当地某农资经营部经营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的玉米种子案时,发现涉案非法种子可能流入全省多个县(市、区),及时报告省厅通报相关地方加强检查;宁波市鄞州区围绕打造种业强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区域联动重拳执法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两个要害”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跨区域种业执法信息共享和联动响应机制,实现“一处发现、全国通报、各地联查”。建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行业管理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强化“检打联动”。建立农业农村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之间的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种子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针对宁波某种业公司反映其水稻种子生产基地有种子外流并被不法分子以“甬优”系列水稻种子名义销售的问题,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迅速组织跨3市5县专案协查,向公安机关移送违法线索后积极配合侦查,成功破获全省历史上最大的农作物品种权侵权案。目前,刑事立案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查获假冒水稻种子24吨,涉案金额157万余元。
一年来,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充分发挥12316举报平台作用,在全省实行“一地发现、全省联打”,全力护航种业发展。坚持加强行刑衔接,与公安部门联手捣毁转基因水稻种子地下产业链,查处“黄华占”水稻品种等种子侵权案件;十堰市破获“609”特大制售伪劣农资案,犯罪分子被判有期徒刑9年,处罚金56万余元,该市得到农业农村部和公安部的表扬。坚持全域整顿市场,2021年湖北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3万人次,开展种子市场检查1000余次,全面摸排244家种子企业、9016家种子经营门店。坚持重拳整治,执法“零容忍”,全年立案查处种子违法案件350起,没收违法种子近19万公斤,没收违法所得26.58万元,罚款391万元,其中1起大豆种子案罚没款合计40万余元。
2021年2月,四川省江油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根据上级通报线索对台沃种业公司核查后发现,该公司在四川、湖南、贵州、重庆4省(市)120个县共销售染疫水稻种子超4.2万公斤。在农业农村部法规司指挥调度下,四川、贵州、湖南、重庆4省(市)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立即组织对染疫种子进行排查处置,同步对种子生产、加工、调运、经营环节的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追回处置全部染疫种子,查办违法案件上百件,并将台沃公司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挽回农民直接经济损失近7000万元。该案被农业农村部列为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四川省还举一反三,开展种子市场检疫检查300余次,在绵阳、德阳等水稻、玉米国家级制繁种基地实施联合产地检疫,重点打击主要农作物种子应检未检、违规调运等违法行为。
保护产权激励创新
种业振兴,法治为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才能共创种业美好明天。在加强农业执法服务种业振兴专题视频会议上,来自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种国际种子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也有感而发。
2021年7月9日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种业振兴行动方案》,2021年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正的种子法,明确基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环境是种业真正实现振兴的根基和保障。据此,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会代表发出三点倡议和建议:首先,持续强化种业行业自律,种业龙头企业要加强对新修正的种子法的学习,加强自律和自我督促,自觉遵守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绝不侵权。其次,倡议行业内企业要全力配合各级政府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套牌侵权行为,积极维权,营造良好的市场运行秩序。再次,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加大对基层种业执法的支持力度,支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整治行动中发挥主力军作用,标本兼治大力打击违法行为,激励种业原始创新,净化种业市场,为推进种业振兴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来自中种国际种子有限公司的与会代表则提出,种子生产有很强的季节性、生物性特征,取证鉴定“窗口期”稍纵即逝,时间不等人,建议缩短检测周期。以中种国际所在的玉米行业为例,从玉米出芽到品种成熟可以收获的间隔极短,而执法部门在判断疑似品种、受案、立案调查过程中都需要对品种进行检测,很多时候还需要复检。由于检测成本高,基层执法部门又缺少检测经费,再加上检测周期普遍较长,客观上增加了侵权品种被抢收和非法转移处置的风险。建议农业农村部门简化种子检测工作流程,缩短检测工作周期,加大品种权真实性检测经费投入。
中种国际公司还提出,种业企业在维权过程中经常需要与农业、公安、法院、乡镇政府以及村委会等多方面沟通协调,建议有关部门强化合作,形成加强种业保护的合力。对于可能涉及非法经营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案件,建议农业执法机关及时将案件移交给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刑事侦查;对于权利人已经提供初步证据证明相关地块涉嫌种植侵权品种的,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加强与乡镇政府、村委会的沟通联络,必要的时候应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对侵权地块采取必要的监控措施,降低侵权人抢收种子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