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国家铁路局日前发布《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规程》)。其中第十二条规定:“实行车票实名制的,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可以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的儿童,应购买全价票。未实行车票实名制的,身高达到1.2米且不足1.5米的儿童可以购买儿童优惠票;身高达到1.5米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
相比1997年发布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以下简称现行《规程》)第十九条“随同成人旅行身高1.2米到1.5米的儿童,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超过1.5米时应买全价票”之规定,新《规程》增加实名制儿童购票优惠票条款,实行儿童购票“年龄+身高”双规制,体现了对儿童群体的关爱。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凡是牵涉儿童利益的事件,都应执行儿童利益最大化标准。同时,基于该原则,关于儿童的事宜应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改革,尊重儿童利益优化。近些年,围绕儿童票标准的争议不断,社会各界一再呼吁相关部门修订现行儿童票标准。现在推出新《规程》,便是对民间呼声的回应。
事实上,我国铁路部门在儿童票标准问题上曾有过改革。1991年,原铁道部曾发文明确,“身高1.1米至1.4米的小孩乘车时,应随同大人购买座别相同的半价客票;超过1.4米的小孩应购买全价票”。6年之后现行《规程》出台,将儿童票优惠“身高线”提高了0.1米。但此后的25年间,我国儿童票优惠“身高线”却停在1.5米不再变化,而且以身高作为执行儿童购票标准唯一依据,早就不合时宜。
铁路部门何以对儿童票标准这么多年再未做改变?有学者指出,这样做既方便又节省成本。判断一个人是否是儿童,应以年龄为依据,但在实名制之前,一个人的年龄信息是隐蔽的,铁路部门无法准确判定。在这种情况下,与年龄具有正相关性的显性特征——身高,便被当作判定依据。尽管现实中存在一些身高与年龄不相匹配的例外(比如,有的儿童身高超过1.5米但年龄只有12周岁),但例外的比例不高,并不影响大多数儿童享受优惠票待遇。于是,在车厢门口划一个身高标线成为客运列车的标配,而让儿童靠这条标线站一下,也成了查验儿童票的统一及唯一做法。
然而,这世界变化太快。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国人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加之优生优育理念普及,近年来我国儿童平均身高实现大幅提升。根据国家卫健委2018年6月发布的《7岁~18岁儿童青少年身高发育等级评价》,我国14岁男童身高中位数是165.63厘米,14岁女童身高中位数是157.78厘米。这意味着,在现行《规程》儿童票标准下,会有很大数量未满14周岁但身高超过1.5米的儿童享受不到购票优惠。如果“例外”的比例过高,就有必要改变作为“例”的规则本身了。
况且,推动世界快速变化的技术进步已经能够有效解决查验身份的难题——身份证实现电子化并不断扩大向未成年人的覆盖范围。现在铁路部门出台新《规程》实行儿童购票双规制,是一种适应时代发展的改革之举,值得肯定。不过,新《规程》儿童票优惠“身高线”依旧划在1.5米,还是太保守,反映出铁路部门在保护儿童权益与实现自身利益之间仍在犹疑徘徊。
铁路儿童票标准回归“儿童”年龄本义并真正体现儿童利益最大化,还要对购票规则做进一步的调整。一方面,可考虑提高儿童年龄上限,比如,年满15或16周岁;一方面,可增设更多优惠票种,比如增设家庭票(对父母同时和多个儿童一起出行,可以购买套票)。多样化的标价体系不仅更显人性化,也可以减少儿童养育成本,与当下鼓励生育政策相契。
我们期待新《规程》在征求意见后能够有所改进,并在正式施行前根据新情况对铁路儿童票标准进行再完善,将相关规则写入正在起草的《铁路运输条例》,上升到更高层级的立法中,更好实现对儿童权益的保护。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