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7日电 (记者李楠桦)近日,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建成一批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试点,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占农村能源的比重持续提升,农村电网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壮大,绿色低碳新模式新业态得到广泛应用,新能源产业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补充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绿色、多元的农村能源体系加快形成。
《意见》要求,要持续提升农村电网服务水平,用中央预算内资金重点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其他脱贫地区、革命老区等农村电网薄弱地区,持续提升农村电网供电保障能力,推动网架结构和装备升级,满足大规模分布式新能源接入和乡村生产生活电气化需求。对符合条件地区因地制宜实施大电网延伸。
与此同时,支持县域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在具备资源条件的中西部脱贫地区,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优先规划建设集中式风电、光伏基地,为脱贫县打造支柱产业。
在培育壮大农村绿色能源产业方面,《意见》要求推动千村万户电力自发自用,积极培育新能源+产业,推动农村生物质资源利用,鼓励发展绿色低碳新模式新业态和大力发展乡村能源站。
在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方面,《意见》要求推动农村生产生活电气化,继续实施农村供暖清洁替代,引导农村居民绿色出行。
《意见》明确,大力推广太阳能、风能供暖。利用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和具备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住房屋顶发展太阳能供热。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的农村,整县域开展“风光+蓄热电锅炉”等集中供暖。在青海、西藏、内蒙古等农牧区,采用离网型光伏发电+蓄电池供电,利用户用蓄热电暖气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