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上海喜创于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6月2日,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称,当事人上海喜创于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陆翔路店店内发布的关于杨梅等鲜果产品的广告内容涉嫌虚假宣传。
经初步核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据通报内容,当事人(上海喜创于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2021年5月14日起,在其下属门店统一通过电子显示屏、立牌等形式发布内容为“杨梅升级登峰造【极】;杨梅品种全线升级为当季东魁杨梅,更大颗更爆汁;喜茶首款水果雪芭脆筒[冰山杨梅脆筒],真果汁更冰爽”“精选云南石屏、浙江仙居东魁杨梅,个大核小,果肉紧簇饱满,风味浓郁”等相关产品广告。前述广告所宣称的部分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针对此次处罚具体情况及喜茶方面后续整改措施,记者通过喜茶在线客服和官方电话进行了联系和采访。但截至记者发稿前,喜茶并未对此做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