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市场秩序,切实整治电动自行车行业乱象,浙江省嘉兴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篡改蓄电池、违法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截至目前,全市已立案24起,移送公安1起,查获涉案电动自行车1629辆,涉案物品金额达200余万元。其中,一起涉及多省多地的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在市场监管、公安两部门的联动协作下,初见成效。
11月17日,嘉兴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线索依法对桐乡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开展检查,现场发现涉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电动自行车1557辆。随即成立“11.17”专案组,依法对涉案车辆进行查封,首批对其中的16个型号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检。公安部门也第一时间介入,协助开展调查。经技术检验,至案发,已出检验报告的第一批不合格车辆,涉案货值金额已达28.67万元。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属于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因涉案金额较大,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1 月30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案件基本情况
该案涉及11个电动自行车品牌,共查封涉嫌不符合GB17761-2018要求的电动自行车1557辆。经查,当事人从厂家购进上述电动自行车后进行批发销售。
案件涉及的违法行为
经检验,首批抽检的16个型号中有10个型号的电动自行车“尺寸限值”、“过流保护功能”、“蓄电池防篡改”、“短路保护”等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后续还将进一步对涉案产品进行检验。
尺寸限值项目: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的尺寸进行的规定限值主要是考虑到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车体“越来越长”,“越来越宽”,外观逐渐摩托化,严重挤占了非机动车道的空间,超大电动自行车极易与其他非机动车以及行人发生碰擦。变宽变长加装的配件也可能会造成车子重量超标,从而影响车辆的操作稳定性,车辆难以操纵,在意外情况发生时,制动性能变差,发生危险。尺寸不合格主要是生产企业为了迎合部分消费者的需求,抢占市场,不重视产品生产质量控制,不严格按标准、图纸或工艺文件组织生产。
短路保护项目:如果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和电池输出端没有短路保护装置,就意味着当电动自行车在使用中由于电路导线破损、接头脱落、电路老化或环境潮湿等异常情况,电气线路就会产生异常电流,电池能量就会短时间内产生聚集,从而引发电动自行车起火。如果安装合适的短路保护装置,则能迅速断开电路,避免潜在的危险发生。其不合格原因主要是生产企业对新标准的理解掌握不够,对安装短路保护装置不够重视,致使部分企业未安装短路保护装置或仅安装一路保护装置,或安装的短路保护装置与说明书不符。有的生产企业即使配备了短路保护装置,但经销商在安装电池或更换电池的过程中往往会擅自拆卸短路保护装置。
蓄电池防篡改:一个重要的安全指标,蓄电池的安装、容量、电压必须符合标准。蓄电池如果不能与电池组盒合理匹配,在骑行过程中的颠簸会使得蓄电池与组盒相碰撞,长时间下会有损于蓄电池,使得蓄电池外壳破裂从而引发电动车起火,或者是蓄电池中的化学物质泄漏危害使用者安全;再者蓄电池远小于组盒容量,就可能存在加装蓄电池的空间,从而可能会加大电动车的最高车速。在生产销售环节,生产者与销售者都不得加装蓄电池接口与外设的蓄电池托架,加装的部件不仅会增加车重,还可能会改变电动车的速度,这些都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造成此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或者是销售单位为了满足消费者要求,增加市场竞争力,忽略了安全性能。
车速限值: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车速不超过最高设计车速,且不超过25km/h。车速限值超标会影响车辆的操控稳定性,车速过快会引起前制动力增加,从而容易导致制动失效、侧滑和前翻的危险,严重可致使车架和前叉等主体结构的负荷加大而发生断裂,对骑行者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不合格原因为部分生产企业为了迎合消费者的需求,片面地以速度快作为卖点来吸引消费者,导致车速超标。
第一时间掌控保护现场
在本案现场,上下两层共2000平方米场地,近2000辆电动自行车杂乱堆放。为了对每批次电动自行车进行明确定性,专案组抽调了6名执法人员并雇佣10名工人连续工作5天,对11个品牌、72个型号、1557辆电动自行车,分别进行清点、堆放和编号,共整理清点出63批次产品。为防止关键证据流失,案发当天晚上即安排人员对现场进行24小时蹲点守护,并安装监控摄像头防止涉案现场被破坏、涉案物品被转移,为下一步调查取证、移送公安等做好物证保存。
本案案情呈现“四多一杂”,即涉案电动自行车厂家多,品牌多,数量多,涉嫌违法行为多,涉案公司内部结构交易情况复杂,嘉兴第一时间组建专案组,集中力量查办案件,为实现对违法行为的全链条打击,在两周内迅速完成案件的大量调查取证工作并移送公安开展后续调查。案发当天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即与公安部门对接行刑衔接相关事项,该案在查办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作配合。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对该案追根溯源,力求全环节打击。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进货查验台账及索证索票制度,查验采购的电动自行车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保证产品进货来源合法、产品质量合格,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非法销售窝点”,可拨打12345投诉举报!执法人员必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规范电动自行车行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提升产品质量,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