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次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 北京#电动自行车不应停放在室内# 最长充电时间不宜大于8小时】购买人不应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处理装置;电动自行车不应停放在室内及建筑物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严禁采用拉接临时电源线路、插座和开关等方式充电……日前,由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指导,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组织行业编写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组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三项团体标准正式发布。据悉,这是地方电动自行车行业同类标准的首次发布。
一直以来,电动自行车在室内、楼道充电引发的安全事故备受关注。本次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指导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在购买、使用、停放、充电、维护保养等日常环节中如何做才能安全有效,并为电动自行车的安全使用提供了标准指引。
购买电动自行车后总想改装,调整速度,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注意到,针对这种现象,“指南”中明确规定购买人不应加装、改装、更换不符合该产品强制性认证配置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也不应加装、改装车篷、车厢、座位,更不能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处理装置等。
“指南”中提到,电动自行车宜停放在开敞式或半开敞式专用停放场所,不应停放在室内及建筑物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停放时,应关闭电源锁,断电停放。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电动自行车应远离燃气设施、变配电设施、锅炉房、加油站等危险场所停放,间距大于5米。宜远离建筑物外墙停放,车身周边2米范围内无可燃物堆放。应避免在污水井、下水道、化粪池等区域的上部地面位置停放。
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安全一直备受关注,“指南”对充电环节的安全操作也进行了明确。如:电动自行车应在符合国家电气安全规定的固定停放充电场所进行充电。锂离子蓄电池应放置于在开敞式或半开敞式专用充电场所,每次最长充电时间不宜大于8小时。严禁采用拉接临时电源线路、插座和开关等方式充电等。
另据了解,同时发布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组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技术规范》两项团体标准则围绕市场需要和监管需求,重点对蓄电池型号命名与电池组永久性唯一编码标识、充放电接口防触电保护、电池组安装电池管理系统(BMS),以及电器输出接口安全性、充电器分类和充电器防护等级等进行了明确要求,填补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及充电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的空白。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和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均表示,上述团体标准的制定,为生产、销售及使用者提供明确的技术指引。为推动电动自行车及配套产品的质量升级,促进行业良性发展,提升企业服务水平,以及电动自行车行业综合管理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