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曾令俊
12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华夏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
通报指出,华夏银行存在互联网贷款利率宣传不规范,向“一老一小”等个人客户销售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违规查询、存储、传输和使用个人客户信息以及违规向贷款客户转嫁成本等7类违法违规问题。
通报提到,华夏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时,对实际利率展示不全面、片面宣传低利率,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华夏龙商贷”在微信公众号宣传“年化利率低至7.2%”,客户实际承担的年化综合资金成本最高达18%,是宣传利率的2.5倍,且产品上线以来无客户享受最低宣传利率。“网商贷”在合作方手机APP页面宣传“日利率最低0.02%”,未按照监管要求展示年化利率,且实际最高年化利率为21.5%,是宣传利率的2.95倍。
该行还涉及向个人客户销售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侵害消费者财产安全权:一是向“一老一小”销售不适当产品。二是特定业务投资者分类和认定不审慎,导致低风险承受能力客户购买高风险产品。华夏银行开展代销基金业务,未对投资者分类进行系统控制和审核。经查,部分初始风险承受能力为最低类别(C1-0级)的客户,购买了R5级基金产品。
该行向个人贷款客户搭售人身意外险,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华夏银行办理个人贷款时,在借款人提供充足抵押的情况下,搭售“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且保险第一受益人为华夏银行,涉及广州、武汉、成都、厦门等4家分行。
通报还提及,该行违规查询、存储、传输和使用个人客户信息,侵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一是违规查询个人客户交易信息,涉及福州、成都、南京、深圳、南昌等11家分行;二是违规存储和传输个人客户信息,存在信息泄露风险:三是违规使用个人客户信息。2019年1月至2021年3月,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向1.99万名已注销信用卡账户的客户致电营销保险产品,部分客户多次明确表示拒绝来电,该行仍持续向其电话营销。
此外,该行还违规向贷款客户转嫁成本。2019年1月至2021年3月,华夏银行在向个人客户和小微企业等发放抵押贷款时,违规转嫁成本,由借款人承担抵押品评估费和登记费,涉及武汉、哈尔滨、青岛、贵阳、大连等32家分行。
通报指出,华夏银行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财产安全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我局已要求其整改。针对上述问题,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禁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花样翻新、问题屡查屡犯。
针对银保监会通报指出的相关问题,华夏银行回应称,在检查过程中即立查立改,针对发现问题逐项列明整改清单和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时间进度,从快从实推进整改。目前已完成全部问题整改工作,并逐项有序落实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