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6日讯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和美丽中国建设。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实施以来,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日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发布,意味着美丽乡村的绿色底色更足了。
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提质增效
乡村要发展,环境是底色。促进乡村宜居宜业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虽然,近年来我国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特别是在公共基础设施方面,离广大农民群众的期待有着不小差距。
《行动方案》提到,目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质量水平不高,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基本生活设施不完善、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差距。
中央农办副主任、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表示,《行动方案》的重点任务就是要从全面推开整治到提质增效,也就是整体提升。
《行动方案》指出,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逐步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可以让广大农民群众拥有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更多更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增强获得感幸福感。
从“3”到“5” 从全面推开转向整体提升
对比《三年行动方案》,新一轮《行动方案》主要有三方面变化:
在总体目标上,从推动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升级,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在重点任务上,从全面推开向整体提升迈进,巩固拓展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全国农村人居环境从基本达标迈向提质升级;在保障措施上,从探索建立机制向促进长治长效深化,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
同时,《行动方案》从以下几方面提出了具体应对措施,包括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组织保障等。
农村环境整治 让农业更“绿”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看似是一个单项工作,实质上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
农业面源污染,是农村生态环境面临的另一个顽疾。近几年,各地下功夫整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探索有机肥替代化肥,高效低风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进绿色防控……农业生产正在变得更绿色。
《行动方案》强调,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实现乡村宜居宜业,擦亮美丽中国、美丽乡村的绿色底色,为广大农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同时,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乡村产业发展拓展空间,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促进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美丽环境转化为美丽经济、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值得一提的是,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不仅仅是农村、农民的事,更关系到社会各个层面,因此也需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行动方案》在“工作原则”一项中提出要求,“坚持地方为主,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格局”。(中国经济网记者 杨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