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1说案丨一份判决逼出来的“求生欲”: 美盛文化三独董均认为公司投资为“利益输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李玉敏 北京报道
11月12日,康美药业案一审判决上市公司赔偿投资者24.59亿元,其中,5名独董被判承担5%至10%的不等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1.23亿元至2.46亿元。巨额赔偿责任,让本来被称为“花瓶”的独立董事顿感压力山大。
近期,已经掀起了一波独董的“离职潮”,这一判决引发的连锁反应还在继续。另一方面也倒逼了独董履职的尽责化,迫使独立董事做出独立专业判断而不是成为大股东及实控人的应声筒。
12月10日,上市公司美盛文化(002699 .SZ)在回复深交所关于该公司的三季报的问询函中披露,该公司在二季度新增了6笔权益工具投资。深交所同时要求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这六笔投资的商业逻辑与合理性,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或利益输送发表专项意见。
和此前的不同,这次独立董事的回复“亮了”。独立董事回复称:“2021 年 12 月 9 日下午 5 点,公司首次告知三位独董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于本年度10 月27日发来问询函。获悉后,我们三位独董连夜查证核实。依据目前掌握的信息,我们认为这六项投资均属于公司为达到实控人资金占用或利益输送的目的而刻意违规操作。”
这次独董的回复特意强调了对此事的知情时间为12月9日下午5点,明确了“不背锅”的姿态。
同时三名独董的回复还表示,“无论 2021 年中期报告还是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议,我们独董均十分关注大股东资金占用、利益输送等违规违法问题。董事会上我们独立董事针对往来款项余额以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陡增,反复询问公司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均得到执行董事和高管的否认。第三季度报告审议时,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雷新途更是重点针对以上问题询问内部执行董事和财务负责人,同样得到否认的回应。董事会上,独董提醒和警示公司内部执行董事和财务负责人行为务必合规合法。”
公开资料显示,美盛文化现任的三位独董分别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生导师李茂生、首都经贸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高闯和浙江工业大学会计学研究所所长,会计学科负责人、会计系主任雷新途。
就在独董“霸气”回复的同时,上市公司美盛文化也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风险提示公告》和《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两份公告显示,美盛文化的控股股东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1年1-9月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共计 7.69亿元,其中,通过直接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划转款项占用资金 4.6亿元,通过对外投资方式占用资金2.44亿 元,通过向供应商提供借款方式占用资金348万元,通过关联方归还控股股东的借款方式占用资金 6000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 , 已归还金额 3.01亿元,未归还金额为4.68亿元。
由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未履行披露义务,美盛文化定期存单被质押提供担保用于解决控股股东债务问题未履行披露义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司法拍卖事项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减持未提前预披露四项违规,美盛文化被浙江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