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生态环境部:“十四五”期间需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12月6日下午3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表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总体来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薄弱、区域差异较大、治理任务艰巨,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突出短板,也是工作的难点。同时,相对于城市污水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还面临着吨水投资成本高、管网建设难度大、运维保障不足等实际问题。因此,“十四五”期间,需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稳步推进。
对此,《行动方案》提出了要求,作出了部署。主要从两个方面采取措施,抓好落实。
一是分区分类推进治理。坚持规划先行,考虑东中西部地区差异,根据各地基础条件,区分轻重缓急,实事求是确定治理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区域,优先治理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国家重要战略区域。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接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加强技术帮扶,指导各地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督促长效管理,推动地方落实主体责任,整县推进、城乡统筹,强化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并重,确保设施发挥作用。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发挥村民在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中的作用。
二是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包括摸清家底、建立台账、开展试点,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完善农村环境信息公开渠道,对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进行公示,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到2025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
在这里特别要说明的是,农村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生活污水治理应该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出发点,结合村庄规划,充分考虑区位条件、人口集聚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集中或者分散处理设施等处理方式。鼓励采用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农村本身是一个大的生态系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应该与农业绿色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尽可能就地就近就农利用,提升农业农村水资源良性循环和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
(总台央视记者 刘婷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