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安徽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2020年,长江安徽段水质全线达到Ⅱ类,流域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0%,较2015年提高13.3个百分点,全面消除劣Ⅴ类国控断面。2021年1—10月,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2.7%。下一步,安徽省将推进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实施,以保护修复为重点,加快推进长江生态廊道提升、新一轮巢湖治理、环巢湖湿地群、骆岗生态公园等工程,打造水清岸绿、城乡共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长江生态廊道。
依法设立37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在实施全面禁捕方面,长江干流安徽段及其8条重要支流、44个水生生物保护区范围内12722艘渔船退捕、30421名渔民退渔工作全部完成,实现建档立卡、证注销、船封存、网销毁四个100%。实施“一对一”结对帮联、就业帮扶“暖心行动”,落实禁捕退捕资金35亿元,实现转产就业应就尽就、养老保障应保尽保;在加强执法监管方面,累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027次,查办违法违规案件997件、涉案人员1040人,查获涉案船舶145艘,清理取缔“三无”船舶1083艘,收缴非法网具12501张(顶)。检查市场主体793773个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471716个次,下架(删除、屏蔽)非法交易信息905条。在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方面,2016以来全省增殖放流水生物苗种超过26亿尾(粒、只)。依法设立37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区面积8.2万公顷。
建成长江入河排污口综合监测体系
报告指出,安徽省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提前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全省共核发排污许可证11960张。采用“无人机航测+人工核查”方式,组织对长江干流沿线2810平方公里区域入河排污口开展多轮排查,长江干流沿线入河排污口4558个。在全国率先开展长江一二级支流入河排口排查,共计发现排口23430个。
建成长江入河排污口综合监测体系。对97个工业企业排污口安装联网自动监控设备,在排污口汇入支流的入江口设置97个手工监测断面、新建40个支流入江口水质自动监测微型水站,实现对长江干流沿线入河排污口有效监控。推进排污口溯源整治。完成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溯源分类,编制名录,出台管理责任清单,制定整治工作方案,长江干流沿线1600个需整治的入河排污口已完成整治397个。
沿江5市已建成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0座
在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方面,安徽省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沿江5市消除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509个、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42.2平方公里,2019—2020年新建污水管网316公里,改造污水管网204公里。推广城市污水治理“三峡模式”,引进专业化公司负责建设运营,三峡、首创等集团合作项目投资规模超200亿元。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经整治,沿江5市建成区136条黑臭水体已全部完成治理,消除黑臭,马鞍山、芜湖获得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合肥、铜陵市纳入国家试点,两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正式施行。沿江5市已建成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0座、分类投放(收集)点3496个。
开展长江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下一步,安徽省将深化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加强调度、督促检查,抓紧抓实“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强化“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再发现问题—再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继续拍摄省级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
在系统推进污染治理工程方面,安徽省将加快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水平。推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搬改关转”,加快沿江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巩固船舶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成效,严格监管。扎实开展长江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此外,安徽省还将推进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实施。以保护修复为重点,加快推进长江生态廊道提升、新一轮巢湖治理、环巢湖湿地群、骆岗生态公园等工程,着力打造水清岸绿、城乡共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长江生态廊道。加强扬子鳄、江豚等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开展“拯救江豚行动”。认真抓好长江“十年禁渔”,巩固禁捕退捕成果。(记者 叶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