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讯(实习记者 鹿杨)北京市发改委近日宣布,11月30日起,本市将下调经济合同公证、房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公证这两项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改进政府定价方式,并同时限定最高费用总额,预计年减轻社会负担1900万元。
按照国家要求,结合近年来房产价值上升情况,相关公证事项由原按房产受益额比例计价调整为按房产面积计价,每建筑平方米最高不超过80元。以商品房继承公证为例,一套单价2.72万元/平方米、建筑面积121.14平方米的商品房办理继承公证,按原标准应交纳1.79万元,按新标准应缴纳9691.2元,降幅46%。
两项公证收费均增设了“天花板”价,规定单套居民房产办理上述公证事项公证费用总额不得超过1万元,规定单件证明经济合同、协议公证事项公证费用不得超过1万元,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公证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