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所有羽绒混合材料均含有Hutterite羽绒,这是优良且最保暖的加拿大羽绒……”动辄售价上万元一件的“网红”加拿大鹅羽绒服品牌,因这句虚假宣传语而“翻车”。近日,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Canada Goose加拿大鹅关联公司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处以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原因是其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网站显示,当事人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CANADA GOOSE”品牌羽绒服销售。2018年9月起,当事人在天猫平台开设“CANADA GOOSE官方旗舰店”,委托上海博道商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运营、维护及商品发布。同月起,网站发布“我们的所有羽绒混合材料均含有Hutterite羽绒,这是优良且最保暖的加拿大羽绒”的文字内容。
调查发现,Hutterite羽绒是指采自加拿大北部Hutterite群落养殖区的鸭、鹅的绒毛。而经调查人员向中国羽绒协会及上海服装行业协会了解,羽绒的保暖性能和羽绒的蓬松度、绒子含量两个指标直接相关,而这两个指标受鹅、鸭的生长周期影响,生长周期越长,羽绒成熟度越高,保暖性越强;体型大、发育成熟禽鸟的羽绒质量最佳。
因此,在禽鸟品种相同的情况下,羽绒的品质和禽鸟的成熟度有关,和产地、气候无关。当事人强调“Hutterite”产地来彰显羽绒的保暖性无事实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同时会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产生实质性影响。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构成虚假广告行为。
此外调查还发现,在当事人销售的190款羽绒服装中,鹅绒产品约占16.8%,鸭绒产品约占83.2%。也就是说,其销售的大部分羽绒服并非使用保温性能更出色的高蓬松度鹅绒,而是使用了蓬松度较低的鸭绒,因此,当事人以偏概全地称其产品所使用的羽绒“优良且最保暖”与事实不符。
2020年,加拿大鹅天猫旗舰店网页点击量达1.81亿次,销售额达人民币1.67亿元,涉案广告有一定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当事人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45万元,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