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博峰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汽车产业加速融合,包括自动驾驶、智能座舱、智能车载装置在内的数字化产品、技术快速发展,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用车生活的一部分。在汽车数据处理能力日益增强的同时,消费者个人数据保护显得越发重要。
日前,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1)》显示,2020年,智能网联汽车销量为302.2万辆,同比增长超1倍,市场渗透率稳定保持在15%左右。智能网联汽车在给人们带来更好科技体验感的同时,也给汽车数据安全带来不小的挑战。
近年来,车内人员信息、车辆行驶轨迹、车外实时状况等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泄露事件时有发生,智能汽车数据安全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据了解,由于智能汽车拥有实时传输用户驾驶及周边路况等动态信息的能力,使得数据在采集、传输及存储等全生命周期均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大数据分会执行秘书长腾添益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对汽车数据的保护上升到了新的高度。根据国务院相关产业规划,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在智能汽车高速发展前夕,对消费者关心的车辆信息安全进行规范,不仅关系到个人权益,也对智能汽车市场长远发展有着深远意义。《规定》对汽车数据处理提出了具体要求。首先,汽车数据处理者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应按照规定进行风险评估,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风险评估报告,同时每年应报送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此外,在有关部门以抽查等方式核验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情况时,以及在国家网信部门和国务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依据职责进行数据安全评估时,相关汽车数据处理者应予以配合。
《规定》要求,国家鼓励汽车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处理汽车数据应坚持四大原则。其中,“车内处理”指除非确有必要不向车外提供车内数据;“默认不收集”指除非驾驶人自主设定,每次驾驶时默认设定为不收集行驶状态;“精度范围适用”指根据所提供功能服务对数据精度的要求确定摄像头、雷达等的覆盖范围、分辨率;“脱敏处理”指尽可能对数据进行匿名化、去标识化处理等。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要求汽车重要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评估。
国家ITS中心智能驾驶及智能交通产业研究院常宁数据产业(常州)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王建新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业内都在讨论数据安全,但对到底什么才是重要数据并没有清晰解释。而《规定》的重要作用在于充分考虑车辆实用场景后明确了汽车重要数据范围,体现出政策的温度。比如《规定》考虑重要敏感区域、车外视频图像等领域,体现出对公共利益的全方位考量。“除此之外,《规定》将‘涉及个人信息主体超过10万人的个人信息’列为重要数据,为其他领域开展重要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参考。”他说道。
对于未来新政落地的实施效果,腾添益认为,《规定》要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发挥更大效果,需要配套文件对其中的操作细节加以完善。未来,应当加快汽车数据网络安全标准建设,以提高汽车数据安全保护能力为目标,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标准化成果,加快汽车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重要数据安全等重点方向的标准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