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26日讯(记者 钟文鑫)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网站消息,近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4期)。通告显示,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抽检26类食品共2253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2232批次,不合格样品2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酒类7批次,食用农产品13批次,调味品1批次。
中国网财经注意到,本次抽检不合格的1批次调味品为标称北京市老才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品鲜酱油酿造酱油(500ml/瓶、老才臣及字母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0-01-03),经检验发现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初检值1.1 g/100mL,复检值1.1 g/100mL,标准值≥1.25 g/100mL)。
截图来源: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网站
据了解,氨基酸态氮指的是以氨基酸形式存在的氮元素的含量。氨基酸态氮是判定发酵产品发酵程度的特性指标。该指标不达标,主要是由于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配方缺陷或者是产品与已制定指标不匹配等原因造成的。
天眼查显示,北京市老才臣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注册、实缴资本864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生产发酵性豆制品、复合调味品、酱油、食醋、红曲酒、料酒等。公司官网介绍称,老才臣始创于1615年,源自于福建省福清县。
值得注意的是,老才臣此前曾多次被查出食品质量问题。2006年9月,原北京市质监局公布的抽查结果显示,1批次老才臣鸡精呈味核苷酸二钠含量低于标准要求;2009年8月,原国家质检总局一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1批次老才臣芝麻酱大肠菌群超标;2011年12月,原北京市质监局抽检信息显示,1批次老才臣家庭装火锅调料火锅蘸料菌落总数超标5倍。
此外,据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今年8月13日,北京市老才臣食品有限公司还曾因未对安全设备(有限空间气体检测设备)进行定期检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被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罚款3万元。
截图来源: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