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报讯(记者傅江平)近日,全国最新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公布,深圳市取得89.29分,在全国36个省会及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二,为历史最好成绩。监测结果显示,深圳市在信用数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数据)归集公示、企业守信情况、重错码率、“信易贷”工作等方面表现优秀,展现了深圳市良好的信用基础建设成果以及以信用助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成效。
据了解,为统筹推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全国661个县级以上城市及36个副省级以上及省会城市信用状况进行大数据动态监测和评价。通过构建指标体系和模型,对各城市在信用制度和基础建设、营商环境、信用监管、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测,每月形成综合信用指数并排名公布。排名结果已被纳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并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等国家级城市评选的参考指标,受到各地政府高度重视。
深圳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城市信用建设工作。自2001年起,深圳市全面启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其中的“深圳信用网”历经17年建设,拥有扎实的基础,为深圳市建成全国领先的社会征信体系提供了助力。深圳市在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中也连年取得突破,2020年底首次进入全国前十(第7名),此次位列全国第二,再次刷新了纪录。
近年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力统筹做好城市信用监测工作。该局紧紧围绕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目标,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基础支撑,助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创新信用监管机制,推进信用服务创新,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目前,深圳市已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征信系统信源单位已覆盖深圳全市行政单位与公用事业单位70多家,归集企业、自然人、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信用信息超过21亿条,实现“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全覆盖。以信用数据归集公示为支撑,深圳大力推进信用监管工作,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已覆盖各行业重点监管领域,监管成本不断降低,监管效能不断提升。
“立法+制度+监管”是深圳市信用体系建设的创新经验。立法层面,深圳近年来全面推进信用立法工作,建立起信用约束规范化长效机制。深圳已将信用奖惩措施应用于行政许可、评优表彰、资助奖励审批等业务办理环节,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逐渐完善。目前,深圳市已经在税务、工程等18个重点领域开展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全市超过200万家企业进行信用风险分类,有效提升了监管精度。信用监管制度上,逐步构建起“法人+自然人”大诚信体系,建立企业破产和退出状态公示制度等。
在信用监管上,则不断规范市场竞争,强化执法力度。今年上半年,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推进全局数据资源的归集整合,不断拓展企业信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监管执法领域的智慧监管应用。升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清单、文书、规则,上半年全市随机抽查市场主体8.7万家,减负率超10%。在税务、工程等18个重点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高风险企业问题发现率89%。加大平台经济不正当竞争执法调查,建立首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家库,助力深圳成为广东省公平竞争独立审查机制试点城市。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运输车辆等行业协会垄断执法。深入开展行业清源工作,校外培训机构、房地产市场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取得良好阶段成效。上半年,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中共立案9051宗,罚没7113万元,移送公安涉嫌刑事犯罪案件88宗。
整体信用水平持续提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近年来,深圳持续完善“信用+”生态圈,构建市区信用体系联建联用新机制,目前宝安、龙岗、坪山、盐田等区均已建立区级信用信息系统,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众多企业护航。
下一步,深圳将公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推动审批替代信用承诺的全领域应用,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加强信用承诺信息及信用承诺履约践诺情况信息的记录、归集和共享,实现信用承诺的标准化、自动化和闭环管理,打造“信用深圳”金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