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杜雨萌
作为深化东北地区国资国企改革的具体举措,8月18日,“振兴东北央地百对企业协作行动”正式启动。而仅过去两天,颇受市场关注的鞍钢与本钢这一央地重组事项,也于8月20日尘埃落定。
8月20日午间,鞍钢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实控人鞍钢集团近日收到国资委、辽宁省人民政府联合下发通知,同意鞍钢集团对本钢集团实施重组,由辽宁省国资委向鞍钢集团无偿划转本钢集团51%股权。至此,重组后的新企业也将成为继中国宝武之后国内第二大、全球第三大钢铁企业集团。
同日,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鞍钢重组本钢大会上强调,鞍钢股权多元化和鞍钢重组本钢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要继续深入推进重组整合工作。此外,要充分发挥优势,进一步深化央地合作,在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和辽宁省高质量发展中更好发挥“顶梁柱”作用。
兰格钢铁研究中心主任王国清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鞍钢与本钢重组后,将进一步优化中国钢铁产业布局,形成中国宝武、鞍钢集团两大央企新格局,推进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中国钢铁工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预计,未来,不仅央地合作机制更加常态化,其深度和广度也将超越以往。从具体合作方式看,央地合作或将更加注重发挥资本市场功能,利用资本市场上多元化的金融工具,进一步激活国资国企在资本市场的活力与创造力。
近年来,央企与地方的“牵手”合作,可谓到处开花结果。
如8月13日,金隅集团与中建二局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深化央地合作。根据协议内容,双方将在科技创新、绿色建材技术研发、地产投融资、工程总承包项目及产品供应、机械装备配套服务以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以进一步促进区域内外资源的精准有效对接和互惠互利发展。
再如,此前南航集团引入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确定的投资主体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鹏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增资资金,成为首家采用央地合作模式,实施集团股权多元化改革的中央企业。
除企业层面外,央地合作还体现在央企与各地方政府的“携手”上。例如今年3月份,湖北省政府与中国中化集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中国海洋石油集团、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等9家央企签订战略合作协议,9家央企“十四五”期间在鄂战略协议投资额超7000亿元。此外,国家能源集团、中国建筑等30余家央企明确表示,将湖北企业纳入产业链、供应链。再如,去年12月份,在广东省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座谈会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活动上,广东省政府共与11家中央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企混改与员工持股研究中心负责人朱昌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作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承上启下的关键年、攻坚年,推动中央企业与地方国企的合作,既有利于促进央地企业资源共享、产业互融,也是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重要内容。
从目前市场上央地合作的类型上看,大概可分为四种方式:一是混改模式。即地方国企参与央企混改,或央企参与地方国企混改;二是产权划转模式。即以中国宝武为代表的央企,通过产权划转等方式,进一步整合地方优势资源,加快产业集群发展;三是央企与地方政府合作模式。即从战略层面推动央地合作落实落地;四是借助“综改试验”等国企改革专项工作进行合作。
记者注意到,近日,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同意,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正式批复辽宁沈阳、浙江杭州、陕西西安和青岛四省市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实现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关于综改试验扩围的任务目标。
“‘综改试验’是国企改革重大专项工程,对于推动央地合作,增强国资国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具有积极意义。”朱昌明认为,展望未来,一是预计央地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将超越以往。如央企和地方国企将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协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公司治理和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人才队伍建设等领域,进一步打破企业之间的壁垒;二是央地合作将与深化国企改革的各项措施相结合,实现国资国企体制机制创新;三是央地合作将更加注重发挥资本市场功能,利用资本市场上多元化的金融工具,进一步激活国资国企在资本市场的活力与创造力;四是央地合作机制也将更加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