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在加大宣传,做好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应建尽建,建后即管”的基础上,强化自动监测数据的运维和管理,实现对污染源的可测、可见、可管、可控。
“今年1月实行《江苏省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办法(试行)》,进一步提升在线监控数据的法律地位。作为生态环境部门,既要保证在线监控数据使用落到实处、违法行为依法得到追究,又要科学合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关键就是要解决好在线监控数据的管理和应用。”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顾爱东介绍。
截至目前,已经接入靖江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软件平台的企业106家,各类在线监控设备431台套(其中废水监控设备409台套,废气监控设备22台套),视频监控96家企业230个点位。
为确保数据真实性,规避企业与运维公司在数据方面的造假行为,靖江生态环境局要求所有运维公司在运维过程中,有可能导致仪器数据异常的,必须提前报备,并在运维结束后,立即将记录上传到监控中心,经区域执法分局现场核查属实后,作为异常数据判别的依据。
通过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数据初审、区域执法现场开展核查工作,让每一个异常数据、每一个超标数据原因分析、整改情况都有据可查,形成了从接收数据到数据处置、到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的完整闭环,确保了污染源在线监管“管得住”。 叶网盛 臧宇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