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立彪
日前,由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起草的《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设置7日冷静期、对合同存在霸王条款进行处罚、“跑路”返还余额、预付费由第三方存管等亮点规定,提高了公众对《条例》的期待值。相关专家表示,《条例》把引发当下预付式消费争议的诸多关键要素纳入制度“笼子”,找准了监管的“七寸”,有望从根本上治理预付式消费领域乱象。
近些年,美容美发、运动健身、洗衣洗车等许多领域广泛推行预付式消费。作为一种市场经营模式,预付式消费有其合理性,其拉动消费的积极作用不容否认。不过,该市场快速发展也伴生一些乱象。中消协的数据显示,2020年受理投诉情况中,预付式消费投诉仍是热点。因经营者关门停业,消费者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剩余款项的案件,占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的近一半。
预付式消费之所以出现诸多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其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相关法律法规滞后致使经营者行为失序。有专家指出,目前,国家仅对多用途预付卡设置了发卡门槛并由央行进行监管,而大量的单用途预付卡处于“无备案、无存管、无监管”的“三无”状态。而且,从维权渠道看,消费者遇到权益争议,有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行政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5种维权渠道,但这些都是事后救济方式。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使得事后维权渠道不畅、维权效果不佳。
凡事预则立。治理预付式消费乱象,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做好“预”的工作极为重要。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就是首要“预”事。在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最关心的是预付款的安全,因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着眼点之一,便是解决好预付款的控制权问题。目前,我国教育培训领域预付费服务纠纷较少,原因即在于该领域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预付费管理制度。2018年8月,国务院出台意见明确要建立收费专用账户及退费制度;2019年7月,教育部等多部门出台实施意见,提出建立第三方账户监管机制并完善退费机制。正是有相关法规制度为消费者撑腰,教育培训机构在收费退费问题上才不敢乱来。
《条例》规定,预付费将由存管银行保管,商家不得随意划转资金;同时提出,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及预收资金规模、涉众程度、预付时限等因素,会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制定预付资金存管规则,确定纳入预付资金存管的经营者的范围,明确存管比例、资金划转条件和周期等事项。这种建立预付费服务资金监管平台的思路,参照了教育培训领域的做法,有利于通过控制支付结算设置风险“隔离墙”,实现对经营者的约束,可以切实保障消费者预付资金安全。
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还要做好发卡行为监管,这也是重要的“预”的工作。有学者建议,对商家的发卡行为,要坚持“三禁止一绿灯”原则——禁止开业前发卡,禁止超规模发卡,禁止超低价发卡;“规模以内”发卡开绿灯。发卡规模限制,实质是许可。经营者若要发行预付卡,需向主管部门申请“额度”许可。若获得“额度”,就需要报送相关信息,监管部门加强协作,依托现代信息化技术,对经营者实施“信息监管”。
当然,从逻辑上讲,“预”的目的是“立”,因此更要强调事中、事后监管。这就要求相关监管部门严格执法,打击违法经营者。要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涉嫌诈骗等严重不良经营行为的经营者实施联合惩戒,倒逼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于“圈钱跑路”不法行为,加强联合执法,追究行政责任以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