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积极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合力攻坚,4884个河湖“四乱”问题全面整改销号,欧阳海库区非法围库、湘潭水府庙非法围垦等“老大难”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全省河湖面貌明显改善。“一湖四水”(洞庭湖及湘、资、沅、澧四水)大变样了。
以“总河长令”力促工作落地见效
2018年8月,湖南省发布第5号总河长令,部署推进河湖“清四乱”整治行动。近年来,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共签发105份河长令,要求抓好“四乱”问题整治落实。
省河长办把“清四乱”纳入全省河湖长制年度考核工作,定期通报各地进展情况,及时调度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以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全面整改
“清四乱”涉及的问题点多面广,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利益关系交织,错综复杂。湖南省凝心聚力啃下“硬骨头”,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形成系统管理。逐河逐湖摸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细化整治措施,交办责任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进行通报,严格审查审签销号。整治非法砂石码头251处,清理涉河湖违建别墅65处,涉及水府庙、欧阳海库区和酉水等一批长期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借力“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整合水利部门、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法院等的力量,铁腕执法,行政立案22起,拆除围垦165处,关闭砂场10家。
从严督导确保高质量整改销号
省河长办每季度开展“四不两直”暗访督查,对整治进度滞后、工作不力、质量不高的市县河长进行约谈。省河长办、省水利厅对市县上报已销号的问题按30%以上比例进行现场抽查;市级按50%以上比例进行复核。
同时,湖南省进一步完善河湖执法、日常管理等制度。省河长办、省公安厅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联合执法制度》,推动建立“一河一警长”,提高河湖“四乱”等问题执法办案效能。
2020年4月,湖南省河长办、省水利厅部署开展“四乱”问题整治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的工作。截至今年3月,摸排整治河湖“四乱”问题855个,河湖面貌明显改善,行蓄洪能力全面提升。 记者刘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