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报讯 (陈 永 江 岱)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福建省食安办印发《2021年福建省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启动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试点建设工作。该项工作是贯彻落实《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重要举措之一,旨在以点带面,进一步推进全省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促进小作坊规范发展、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方案》安排,2021年福建省将择优选取4个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开展试点建设,每个试点建设单位补助专项经费1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小作坊治理体系建设、小作坊监管责任落实、小作坊主体责任落实、加工区规划与设计、加工区管理与服务等5个方面。试点建设将分为3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申报阶段,预计2021年6月中旬前完成;第二阶段为试点建设,预计2021年10月底前完成;第三阶段为试点验收,预计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方案》要求,要将试点建设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县级市场监管局、食安办及相关创建单位要制定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设区市级市场监管局、食安办要督促、指导试点建设单位落实具体推进措施,明确建设工作责任,严格经费管理,扎实推进试点建设工作,确保试点建设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