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据央视新闻报道,“保健品坑老”指的是违法经营者以虚假夸大宣传保健品功效,诱导和欺诈老年人购买消费,骗取老年人钱财。前不久,发生在江苏省常州市的一起“保健品坑老”案件中,违法经营者除了承担刑事责任之外,还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中被判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七千多万元的巨额赔偿。
天眼查App显示,涉事公司为江苏斯玛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注册资本16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郭兴亮,经营范围包括食品销售;生物制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股东信息显示,郭兴亮为该公司最大股东,其他股东还包括谢银全、王俊等人。
天眼查司法风险显示,江苏斯玛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涉及多条司法案件,案由均为产品责任纠纷。2021年3月,该公司因产品责任纠纷被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70105592元。此外,2020年7月该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