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记者周圆)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二审稿26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增加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船舶疫情防控等内容。
修订草案去年12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家和社会公众提出,海上交通安全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建议明确海上交通安全参与者应当注意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对此,草案二审稿提出,对从事船舶、海上设施航行、停泊、作业以及其他与海上交通相关活动的单位、个人,增加规定应当承担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义务。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船舶的疫情防控问题引发各方关注。有的常委会委员和专家提出,为有效应对船舶发生传染病疫情,有必要明确船长在疫情防控方面的职责。
草案二审稿增加一条规定:发现在船人员患有或者疑似患有严重威胁他人健康的传染病的,船长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职责范围内对相关人员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此外,草案二审稿对强制引航的范围、提高海上交通安全科技水平等方面进行修改或增加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