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正式启用,119种药品通过谈判平均降价过半进医保,让不少患者得到了实惠。但据报道,有患者反映,部分药品在医院开不到。根据中国药学会对1420家样本医院的统计数据显示,2018-2019年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肿瘤创新药,进入医院的比例约为25%。
癌症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抗癌药被誉为救命药。对于患者来说,短什么都不能短“治疗”,缺什么不能缺“救命药”。犹记得,为了最大程度减轻患者负担,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了一轮轮的“灵魂砍价”——一角一角地抠、一分一分地砍,那种专业精神和为民情怀,令人动容。但是,抗癌药“进得了医保,进不了医院”,不仅消解了“灵魂砍价”的意义,也辜负了广大患者的期待。
不能不承认,抗癌药“进得了医保,进不了医院”确有客观原因。毕竟,各级医院配备创新药有一定的自身规律,也需要一个过程。然而除了这些,其背后的原因更值得关注。
一个是,对医疗机构而言,要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在医院药品按进价销售、利润部分由政府补贴之后,药品配备、储存、耗损等都成为公立医院的成本,影响了医院配备药品的意愿。同时,根据要求,800张以上床位的公立医院配备药品不得超过1500种。一些已足额配备的医院,若要新增药品,需同时调出相应数量的药品,难度和阻力较大。
另一个是,药品进入医院目录后,能不能进入医院,一般由医院的内部组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该委员会判断是否纳入的依据是该药品对治疗是否具有不可替代性、安全性等。然而,该委员会不是随时开会讨论,有的医院半年乃至几年才开一次会,这也是“掣肘”抗癌药进医院的重要原因。
对抗癌药“进得了医保,进不了医院”,要“把脉问诊”,更要“对症下药”。关键在于打通抗癌药进院“最后一公里”的堵点。
如果抗癌药进入医院或可导致医院抬升成本,有关部门就有责任梳理相关环节,尽可能降低相关成本,让医院有动力配备抗癌药。此外,在了解抗癌药的实际效果之后,医院有责任加大召开药事会的频率,而不是一拖就是几年。
“抗癌药降价纳入医保只是第一步,为了让患者尽快用上抗癌药,国家医保局一方面明确谈判药品费用,不占原来医保总额预算;另一方面,将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协商,医疗机构不得以药占比为由影响抗癌药使用。”这是国家医保局负责人的一番表态。尽快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难题,让患者更快用上临床急需的新药、好药,这是广大患者的呼声,也是制度设计的初衷。
对癌症病人来说,时间就是生命。急患者之所急,解患者之所忧,让患者真正感受到善政的温度,需要各级医院多一些担当,也需要多一些制度层面的变革,以及行之有效的监督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