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记者 秦小辉
14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东莞市住建局)正面回应南城鹏瑞天玥广场被投诉“收取茶水费”一事称,经初步调查,目前,暂未有证据显示群众投诉的“王×凤”存在主导收取茶水费的行为。市住建局建议,买方如已支付了“茶水费”,请尽快向公安部门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
另外,记者采访获悉,事件中涉及的“双合同”现象引发市民热议,不少市民对“签订双合同”是否违法违规等问题表示疑惑。记者采访了知名律师、资深业内人士,回应市民关切。
暂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14日,东莞市住建局在东莞阳光问政平台上回复称,接到投诉后,该局立即约谈了鹏瑞天玥广场开发商,并转南城街道办事处住房规划建设局调查处理此事。
经核实,鹏瑞天玥广场5号住宅楼/27层和6号住宅楼/38层于2021年4月7日取得预售许可证,其申报价格显示的交付标准为毛坯。东莞市、镇两级住建部门派工作人员到销售现场进行实地调查结果显示,该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开始认购,目前开发商与购房者已签订《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暂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每套房源均严格按照申报价格进行销售,暂未发现开发商与认购人签署装修工程协议的情况,开发商也未进行车位销售。市住建局在约谈鹏瑞天玥广场开发商负责人时要求其严格遵守《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不得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
未有证据显示收取茶水费
至于鹏瑞天玥广场开发商一位负责人王×凤被投诉暗中主导收取巨额“茶水费”的问题,经南城街道住建局初步调查,暂未有证据显示群众投诉的“王×凤”存在主导收取茶水费的行为。该局要求开发商继续展开调查并严令禁止其以任何名义向认购人索取或收取“茶水费”。开发商反馈称,如发现公司员工以任何名义向客户索要或收取茶水费、礼品等,一经查实,将直接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于发布不实言论、虚假信息及假借该项目名义收取费用的单位和个人,该公司保留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
业内人士建议:
消除“双合同”宜先堵漏再除根
东莞市南城鹏瑞天玥广场被投诉“签订双合同”一事被曝光后,东莞市民纷纷向羊城晚报记者报料,东莞不少楼盘存在签订“双合同”的现象。不少市民对“签订双合同”是否违规、会不会成为东莞调控政策的漏洞等问题表示疑惑。羊城晚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知名律师、资深业内人士,回应市民的关切。
所谓“双合同”即一套房签两份合同,其中一份是遵照政府的备案价格,另一份是以装修等名义的补充收费。“双合同”最大的特点就是,要短期或者一次性付清装修合同款。在东莞严格限购、限价、限签等背景下,“双合同”成为开发商规避“限价”的一种方式。然而,“双合同”大幅提高了购房者偿付购房首付款,如通过商业银行信用贷款解决装修款,也可能提高购房者负担月供的压力。
那么签订“双合同”到底合不合法,合不合规呢?东莞市住建局的答复称:合同签订应建立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购房者如对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有异议的,应谨慎识别,建议保存好交易过程的全部证据材料,及时与开发商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防范自身风险和经济损失。
从法律层面看,广东广和(东莞)律师事务所律师游雄志表示,对于“双合同”,法律上并未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签订装修合同应是以购房者自愿为原则,不应存在附加条件,比方说,如果不签装修合同就买不到房子,实际上就是强制性的购买,是违反法律法规的。
实际上,全国各个城市对于“双合同”的态度不一。广州市早在2018年就发文强调,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拆分价格报备,堵住了开发企业借“双合同”规避“限价”的漏洞。业内人士表示,“双合同”行为在东莞常见。在现行调控从紧的背景下,对“双合同”实施调控措施是比较直接的堵漏行为,可有效杜绝“双合同”乱象给市场造成伤害,促进东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但是,更长远来看,政府部门还应该切实加大土地供应,平抑地价,从源头上消除“双合同”乱象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