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4月8日讯 7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2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通告显示,本次抽检5类食品224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涉及微生物污染及其他指标问题。其中山东熊猫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制加糖炼乳菌落总数超标。
通告显示,海丰县蓝天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熊猫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制加糖炼乳(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记者梳理发现,山东熊猫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制加糖炼乳菌落超标并非第一次,去年,也有1批次熊猫炼乳检出同样问题。
2020年12月23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0年第48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显示,上海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鲁班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熊猫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调制加糖炼乳(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据了解,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炼乳》(GB 13102-2010)中规定,单个炼乳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3×104CFU/g。
市场监管部门指出,菌落总数超标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此外,在本次抽检中发现,中山市黄圃镇奕丰副食店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南海珠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调和油,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广州市黄埔区尹珍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东莞鸿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布袋锅巴(经典原味)和布袋锅巴(川香麻辣味),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鸿怡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实,该两批次产品不是东莞鸿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与此同时,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