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日前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这是继2017、2018、2019、2020年度后,中国渔政再次出重拳,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
《方案》明确,“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亮剑2021”)具体包括9个具体专项执法行动。即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专项执法行动,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涉外渔业专项执法行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规范利用专项执法行动,黄河、珠江等重点河流禁渔专项执法行动,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专项执法行动,打击渔船跨区作业专项执法行动,打击电鱼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规范使用专项执法行动。
“设计这些具体行动的基本考虑是,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红线,统筹发展与安全。进一步强化渔政执法监管,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刘新中强调,各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和渔政执法机构要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突出重点问题、强化执法攻坚,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建设生态文明开好局、立好功。
查办渔业违法违规案件4.19万件
2020年,农业农村部组织各地渔业渔政部门和渔政执法机构实施了“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亮剑2020”)。
如今,“亮剑2020”执法行动已取得显著成效。
全国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9.18万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2.08万车次、执法船艇18.78万艘次,检查渔船、渔港码头及渔船自然停靠点、市场、船舶网具修造厂点87.42万艘(个),水上巡查326.86万海里、陆上巡查766.04万公里。
各地总计查办各类渔业违法违规案件4.19万件,行政罚款2.09亿元,查获涉案人员5.51万名,同比分别增长29.16%、28.14%、27.61%;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582件、涉案人员8870名,同比分别增长91.89%、88.36%。
同时,查处跨区作业渔船2219艘,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10781艘、“绝户网”66万余张(顶)。
刘新中指出,一年来,各地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和渔政执法机构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疫情防控和渔政执法两手抓、两手硬,“亮剑2020”在执法力量投入、执法检查区域、清理整治规模、处理违法案件等方面,较上年均有大幅增加,延续了“最严执法”的强劲势头。
在协作机制建设方面,渔政与公安、海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江浙沪、闽粤、粤桂琼等省际间渔政联合执法合作逐步实现常态化。
在制度建设供给方面,出台《渔业执法工作规范(暂行)》《渔政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重大渔业违法违规案件挂牌督办工作规定》《非法捕捞案件涉案物品认(鉴)定和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及修复办法(试行)》等文件。
据介绍,“亮剑2020”执法过程中,各地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重拳打击非法捕捞,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严厉处罚一批违法捕捞人员,维护了守法渔民的合法权益和敏感海域的渔业生产秩序。
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农业农村部对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进行了调整,并于日前印发《方案》。
刘新中指出,组织“亮剑2021”,旨在以长江“十年禁渔”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为重点,全面落实休禁渔制度等渔业资源养护措施,规范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及经营利用、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等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渔业秩序持续向好。
对涉渔三无船舶保持高压态势
涉渔“三无”船舶(无船籍港、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的船舶)、“绝户网”和电毒炸鱼等是危害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毒瘤”,也是长期影响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难点问题。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绝不允许大量破坏渔业资源、损害水域生态环境的行为长期存在,打击涉渔‘三无’船舶意义非同一般。”刘新中指出,“亮剑2021”将对涉渔“三无”船舶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记者注意到,“亮剑2021”提出的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专项执法行动将贯穿全年。一方面,加大水上执法力度,发现“三无”船舶以及套牌船舶从事涉渔活动,一律押回渔港处置;另一方面,加强对涉渔船舶修造环节的监管,推动部门间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建造、改造涉渔船舶的行为。
刘新中透露,在打击方式上,农业农村部将借鉴反腐经验,对打击涉渔“三无”船舶采取“三不”协同推进。
首先,通过大案要案的查处,严管重罚,增加违法成本,让其“不敢干”。刘新中说,“持续将其列入‘亮剑’行动的重点内容,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从2015年起,经过各级渔业渔政部门和渔政执法机构的不懈努力,共取缔拆解涉渔“三无”船舶6万艘以上,尤其是去年长江禁捕退捕实施以来,持续跟进打击涉渔“三无”船舶,效果十分明显。
“其次,要建机制,让其‘不能干’。”刘新中认为,除现场巡查执法外,要聚焦源头治理,通过渔业、海警、工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多领域、多环节的无缝对接,按照接力跑方式,协同监管。同时,聚焦渔港监管,推动渔政执法机构加强区域合作,联查联管。
此外,加强转产转业,推动渔民向“不想干”转变。刘新中坦言,“执法中,我们发现很多非法渔船是传统渔民在经营,他们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有的为了生计,从事违法捕捞,当然这不是违法违规的理由,但对于渔民的实际困难也得考虑。
对此,农业农村部将通过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创造更多岗位解决渔区渔民的就业和生活问题,让他们不再想使用涉渔“三无”船舶从事非法捕捞。
刘新中说,“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也需要一定的时间,但工作力度只会更严,不会放松。”
基本杜绝大范围群体性电鱼行为
电鱼是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捕捞活动,是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捕捞方法。打击电鱼也是各级渔政执法机构一项重点任务。
2020年,各级渔业渔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从电鱼器具的制造、销售、使用等全链条开展打击整治,取缔了一批制造电鱼器具的窝点,打掉一批电捕鱼团伙,对非法电鱼活动形成有效震慑。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江开勇透露,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全国各地查处电鱼案件7160件,没收电鱼器具1.72万台(套)。
江开勇说,“亮剑2021”将继续开展打击电鱼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确保大范围、群体性电鱼行为现象基本杜绝,散发性电鱼行为持续减少。
据介绍,农业农村部将指导各地渔政加强与公安、海警、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开展电鱼器具的制造、销售、使用等全产业链打击,持续保持对电鱼的高压严打态势,并配合有关部门将打击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动纳入各级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实施网格化管理,压实监管责任。
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规范使用专项执法行动,是“亮剑2021”新增的一项全新行动。为何要新增这项内容?
近年来,有部分企业故意以所谓“非药品”“水质改良剂”等名义规避监管、鱼目混珠,生产并向养殖者推销假、劣投入品,造成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隐患。刘新中坦言,“对这种行为进行整治势在必行。”
刘新中说,为此,从今年开始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规范使用作为“亮剑2021”行动的重要内容,要求地方农业农村部门连续三年专项整治,加快恢复规范使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良好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养殖水产品“舌尖上的安全”,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记者 侯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