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昆明4月1日电 (程浩)云南省人民检察院3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白皮书》(下称《白皮书》)。
云南地处长江上游的金沙江流域,境内金沙江干流长达1560公里,流域生态环境复杂多样,集多个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敏感区于一体,既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也是云南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前沿阵地。
《白皮书》指出,自2018年8月云南省检察院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开展为期两年半的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以来,沿江检察机关共审查逮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66件741人,提起公诉2047件2969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立案122件125人。
《白皮书》显示,两年半以来,检察机关以助推环保督察、长江流域所涉问题整改以及金沙江流域(云南段)岸线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重点,共立办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517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2103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4件,一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整治,有8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件”“典型案例”。
其中,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树立“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司法保护最佳状态”的监督理念,98%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监督环节得到有效解决。同时,探索公益诉讼与刑事检察同步跟进的“刑民结合+认罪认罚+多元化修复”一体化办案模式,强化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