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同时改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清缴核算方式,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这是今年结构性减税中力度最大的一项政策,预计可在去年减税超过3600亿元基础上,今年再为企业新增减税800亿元。
近年来,我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不断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指的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在实际发生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进行扣除。”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副司长赵连伟说,这项政策通过正向的税收激励,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企业的创新动力和创新活力,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同时,改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清缴核算方式,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按半年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上半年的研发费用由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改为当年10月份预缴时即可扣除,让企业尽早受惠。
“这两项措施对企业开展创新来说,是‘真金白银’的支持,有利于节省企业的研发成本并鼓励其开展创新活动,为我国制造业发展以及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提供助益,对于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说。
李旭红分析,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政策主要反映在所得税扣除时列支的成本大于实际发生的成本,从而减少了税基,降低了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由于企业所得税都是以年为单位进行计税,所以之前规定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延后至第二年的汇算清缴后才实现。“此次将政策落地期限缩减为半年,在10月份汇算的环节就可实现上半年的优惠,税收优惠效应更快体现。”李旭红说。
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至100%,让广大企业深受鼓舞。“今年研发费用扣除政策的持续加码,让我们增添了研发新技术的信心。”重庆市伟岸测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彭登表示,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公司在研发方面投入持续增加。2021年公司预计研发费用支出超过1600万元,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后,相当于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多列支400万元的成本费用。
据统计显示,近年来税收鼓励创新政策的成效十分明显,有力促进了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十三五”时期,我国鼓励科技创新税收政策减免金额年均增长28.5%,五年累计减税2.54万亿元。税收优惠更多惠及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信息传输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三大行业享受减税额合计占比近九成。
从细分数据来看,全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户数由2015年的5.3万户提升至2019年的33.9万户,五年间扩大了5.4倍;减免税额由726亿元提升至2019年的3552亿元,2020年达到3600亿元,年均增长37.8%。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要求,要研究对科技研发服务企业、“双创”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要加强政策宣介解读,优化办税服务,精简审核流程,提高企业享受政策便利度,把好事办好。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曾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