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4日讯 近年来,面对结核病复杂的防控形势,我国相继出台了多项举措,着力逐步将结核病治疗费用纳入医保门诊支付范围,以加强结核病防治力度。此外,公共卫生系统的加强、创新技术及药物推进研发、大量专项资金的投入以及持续提升的保障应急响应能力也都为终结结核病按下了“加速键”。
2011年1月发布的《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2010版)》明确,我国在结核病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对肺结核检查治疗的部分项目实行免费政策。国家为初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免费提供1次痰涂片(3份痰标本)和普通X光胸片检查;为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免费提供国家统一方案的抗结核药物、治疗期间的痰涂片检查(3或4次,每次2份痰标本)和治疗结束时的1次普通X光胸片检查(初、复治患者各提供1次免费)。此外,在结核病防治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所和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等)就诊可享受国家肺结核免费政策。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结核病的防控将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与公共卫生项目的有效衔接,并增加抗结核药品供给,提高患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减少患者因经济原因终止治疗,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据了解,规划发布后,多个省份已陆续将肺结核治疗费用纳入医保门诊支付范围。
其后的2019年5月,为加快实现联合国2030消除结核病的目标,《关于印发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发布,将防治重点目标聚焦在攻克耐多药结核病和治疗高负担的防控难题。并且,《通知》中进一步明确,国家将大力推进结核病专项救治,落实健康扶贫“三个一批”救助措施,按照“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耐药结核病纳入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对发现的患者做到及时治疗、规范管理。各地应当将贫困结核病患者优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规范化的治疗随访管理,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定期复查,最大限度地确保贫困患者能够治得起、治得好。
不仅就医有了基础医疗条件上的保障,对于结核病患者中人数占比最高的肺结核,2018年国家也更新了相关病例诊断标准,只要胸片有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表现,就可到肺结核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此外,对于重点防控区域如校园等,我国也应时出台相关政策,积极推进结核病防治工作。
2017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教育部修订印发《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进一步明确了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和聚集性疫情的处置流程;2020年10月,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指出,各级各类学校应在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中开展结核病相关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
随着结核病防治进程的不断深入,据了解,“十三五”期间,我国结核病专项投入资金累计超过100亿元。在一系列相关举措的推进下,我国结核病防治也已初现成效。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数据,“十三五”期间,我国结核病疫情持续下降,发病率从65/10万下降到58/10万。全国共发现和治疗370万名结核病患者,治疗成功率保持在90%以上。(郭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