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印发《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3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指南》)。旅游景区游客接待上限由各省(区、市)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确定,不搞“一刀切”。
《指南》指出,要坚持常态防控。各地要抓紧抓实抓细旅游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坚持科学防控。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对旅游景区开放承载量和接待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的,应当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科学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
坚持精准防控。要抓好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防控,继续面向公众主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预约旅游、厉行节约等宣传引导。《指南》强调,要加强清洁消毒。应及时对景区密闭建筑、公共场所、卫生设施、游乐设备、餐饮场所等进行通风换气、清洁消毒。景区内洗手、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要强化局部卫生管理和防控措施。《指南》指出,要加强流量管理。景区要科学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要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做好游客流量关口前置管控。落实实名登记,做到可查询可追踪。鼓励景区采取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接触。保持交通、购票、游览、休息、餐饮等场所人员间距。防止人员聚集。应采取分时段、间隔性办法安排游客入园。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狭窄通道等容易出现人员聚集位置要配备管理人员,加强游客秩序管理。优化设置游览线路,避免瞬时拥堵。《指南》要求,要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和文化旅游等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