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意见”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把云南建设成为国内大市场与南亚东南亚国际市场之间的战略纽带、“大循环、双循环”的重要支撑来展开,既突出投资、消费、工业等方面的具体务实政策措施,又突出了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针对性措施。“意见”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定不移扩大内需、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拓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空间、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优化营商环境等八大方面共22条举措。
“意见”指出,云南省将大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加大企业降成本力度方面,云南将全面落实国家和云南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做到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可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到2021年4月30日。全部放开电力市场化交易,年内实现云南省内市场化交易电量1400亿千瓦时。落实国家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政策,确保全年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100亿元左右。开展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探索地方主导建设干线铁路,开展铁路专用线建设。继续实施通过议价方式给予铁路运价下浮优惠。进一步降低公路运输服务收费,拓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和分时段弹性收费政策实施范围。开展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政府部门转嫁收费、中介机构违规收费、转供电主体乱收费等行为。
云南还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用足用好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2021年一季度继续落实好原定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做到按照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由银行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实施期限由2020年底适当延长。鼓励银行机构创新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确保2021年云南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30%,平均利率水平不高于2020年,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占比不低于30%;其中5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40%,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占比不低于40%。更大范围、更大力度实施“信易贷”,引导企业充分利用“银税互动”、“一部手机云企贷”等平台进行融资。推进金融、税务、市场监管、法院、电力、医保等信用信息依法共享,提高银行机构审贷精准性和效率。2021年新增融资担保中,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企业担保户数和担保金额不低于80%;健全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审查机制,简化申报和审批流程。
同时,云南将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持续推进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力争全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200家。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一批新上规企业,以及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和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实施的项目,促进在产业链上下游培育形成一批产业关联度高的优强中小企业。表彰“百户优强民营企业”、“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家”。
此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从2021年起,云南省财政连续3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制定出台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新设立的研发机构给予奖补。年内新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00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个以上,对新创建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奖补,对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平台、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支持。
在营商环境方面,云南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云南将全面落实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制度。各地、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本地、本行业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切实发挥营商环境评价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加速“一部手机办事通”迭代升级,力争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一网通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建立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受理、一口咨询”服务。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