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月6日讯(记者 牛荷)2020年12月7日和23日,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稽查局(“莆田市税务局稽查局”)集中公示了27份税务文书送达公告和对应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其中涉及贵州联盛药业有限公司(“贵州联盛药业”)。
“税务处理决定书”(莆税稽处〔2020〕126号)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莆田市税务局稽查局认定莆田硕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1月26日至2019年7月8日期间在无实际生产经营、与受票企业间不存在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为贵州联盛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50份,金额2,022,146.05元,税额60,664.35元,价税合计2,082,810.40元。
“税务处理决定书”(莆税稽处〔2020〕126号)
记者注意到,去年3月,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原贵州省食药监局医疗器械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药品(药品化妆品)注册处处长罗志受贿案的《二审刑事裁定书》,贵州联盛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汪洪峰牵涉其中,涉案金额21万元。
天眼查显示,贵州联盛药业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为5396.8662万人民币。聂安军是法定代表人,汪洪峰是持股70.19%的大股东,也是董事长。其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硬胶囊剂、颗粒剂、片剂、中药饮片等。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7月17日,贵州联盛药业存在动产抵押,被担保债权类型为“借贷合同”,被担保债权数额为650万元,抵押权人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
贵州联盛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穿透图(来源: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