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马祚波)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2020年全省税费收入年终关账的通知”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于2020年12月29日18时至2021年1月3日24时,暂停使用房产交易系统及收现业务系统。
在此期间,南京全市范围内(含江北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业务办事厅,暂停办理涉及税收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业务(含我的南京E办证业务),其它不涉及税收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业务正常办理。2021年1月4日恢复办理涉及税收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业务。
另外,南京市主城六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范围内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2021年元旦放假日期为:1月1日(星期五)至2021年1月3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