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最长学习年限 东北大学拟对52名博士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东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10月20日发布《关于对部分超期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的公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东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试行)》(东大校字〔2017〕70号)《关于超期学习博士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时限的通知》(东大研字〔2020〕8号)和《关于对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学籍预警的通知》(东大研字〔2020〕9号)文件规定,拟对部分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30日。研究生本人对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的,不再予以受理,学校将按照规定作出正式处理决定。公示期结束后,视为退学决定书已送达。
清退名单见下表。